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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复合手术室医疗设备供电改造项目论证公告
2026年09月07日  稿源:

【论证】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复合手术室医疗设备供电改造项目论证公告

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复合手术室医疗设备供电改造项目,现通过医院官网向专业供应商发出项目论证邀请,望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论证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复合手术室医疗设备供电改造项目

二、论证背景

为进一步提升医疗水平、完善现代化手术配套设施,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拟新建复合手术室,其中设有CT和DSA设备,目前该设备无供电配套,需进行供电线路改造。

三、项目内容

为新增复合手术室的CT(160KVA)和DSA(130KVA) 设备铺设专用供电线路,计划采用YJV22-0.6/1-4x240+1x120、YJV22-0.6/1-4x185+1x95型号缆线,一侧安装至我院二期变电站指定低压出线柜,另一侧经指定路由布线至复合手术室设备间指定位置,待医疗设备安装完成后进行合闸供电调试。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服务项目的实施方案。

4.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须具备由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五、要求:

1.以上所有资质均加盖公司公章,论证当天现场核对纸质资质,资质不全者不允许参与论证。
2.参与论证的供应商提供本项目清单、施工方案、工期和预报价格,同时提供近三年承担与本项目类似项目的合作客户名单和合同复印件。
3.以上内容及项目简介中要求的相关资质材料需一并装订成册一式五份。

六、服务承诺要求

1.接到甲方进场施工通知后,施工方须在甲方规定时间段内进场施工,保证施工工期。

2.施工标准按《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的规定执行。

3.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在甲方安排的施工时间内,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确定施工人员,其中项目现场负责人1人,施工安全负责人1人,以满足安全、质量和工期预期实现。

4.质保:供应商需提供整体的12个月的质保期。

5.投标人提供7×24响应服务,接到用户报修通知后投标人维修人员到达现场时间≤2小时(需提供书面承诺)。

七、竣工要求

1.验收标准

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国家环保要求:

DL/T5031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

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3-2015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54-201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47-201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48-201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49-201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8-201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

GB/T 23331-2020《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2.施工完成后进行合闸供电调试验收,满足医疗设备供电参数要求。

3..提供验收报告。

八、报价要求

应包含项目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将进行院内审计,根据审计结果进行结算。

九、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进行院内审计,以审计结果为结算依据,保留审计结果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其余金额一次性支付,所有设备正常运行一年后支付全部质量保证金。

十、本次招标的核心产品设备为供电电缆。

十一、提交论证报名表截止时间和报名邮箱

报名截止至:2026年9月11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报名邮箱:wzxzwk@126.com

注:报名后,电话至五中心医院总务科确认,电话:022-65665832

十二、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浙江路41号
咨询电话:总务处65665832  联系人:孙鹤

 
 
医院传真 022-2530 3344
咨询电话 022-6566 5000
医院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浙江路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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