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滨海医院与天津市检察院第三分院签署医疗保障合作协议
2020年8月18日,北京大学滨海医院(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与天津市检察院第三分院签署合作协议,旨在加强涉案人员突发健康状况的医疗处置能力。我院党委书记、执行院长杜新平,市检察院三分院副检察长张法祥出席,副院长刘明勇、三分院办公室主任徐华代表双方签约。
张法祥表示,检察院三分院负责滨海新区、东丽区、宁河区相关工作,北京大学滨海医院是滨海新区区域医疗中心,此次双方建立检-医联动机制,将为检察工作和案件侦办过程给予更有力的医疗保支持,对此表示感谢,希望双方密切协作,共同推进法制社会建设。
杜新平表示,北京大学滨海医院与新区部分执法机关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充分履行了保障司法工作顺利开展的社会责任。此次市检察院第三分院与我院开展医疗合作,是对我院的肯定与信任,医务处将协调有关学科开通绿色通道,保障有关人员健康、为执法工作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