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疫情防控期间临床试验工作指引
为加强疫情防控管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临床试验各方参与人员的健康安全,根据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制订药物临床试验相关工作指引如下:
一、申办方代表/CRA 及其他人员来访管理:
(1) 天津市外人员常规监查建议推迟来院,14 天内到过中高风险区域人员不得来院。
(2) 天津市内外低风险地区来访前, 至少提前 2 天通过邮件预约(wzxyygcp@163.com,邮件标题为:疫情防控+到院预约)并上传个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绿码,未预约者不予接待。
(3) 机构办同意来访者,凭 48 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阴性报告单、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绿码到机构办登记, 方可进行相应临床试验工作,结束后尽快离院,减少逗留。
(4) 启动会原则上采取线上召开。特殊情况确需线下召开,需
PI 和机构办审批,同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
二、受试者随访管理:
受试者及陪护管理与我院住院部要求保持一致,具体由各临床试验专业科室的项目 PI 负责。
三、药品管理:
(1) 所有的工作实行预约制,无预约者不得进入药房;预约成 功后请按时抵达。
(2) 相关人员(CRA/CRC/物流人员)进入药房前需提供行程码,正确佩戴好口罩。
(3) 进出药房人员须严格执行登记制度。
(4) 暂停 SMO 公司的人员到药房进行带教。
(5) 暂停受试者到药房领药,由 CRC 代领。
(6) 从国外或中高风险地区寄出的药物请提供核酸阴性证明; 非中高风险寄出的药物需提供消杀证明,开箱时物流人员协助药房再次进行消杀。
四、CRC 在院工作管理:
(1) 已备案 CRC 的疫情防控管理要求严格参照本院职工要求, 公司主管为第一责任人,要求 CRC 住所与医院两点一线,公司需每日考勤打卡,不允许 CRC 离开天津。
(2) 已备案 CRC 需严格遵守医院相关规定,配戴医用外科口罩,每天向机构 CRC 管理员报备个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绿码。
(3) 已备案 CRC 需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将核酸检测报告发给机构 CRC 管理员。
(4) 未备案 CRC 不允许来院。
本指引终止时间另行通知
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 GCP 办公室
2021 年 8 月 9 日